来源 : www.udows.com 发布时间 : 2015-08-03
据 悉,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在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并要求“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此 外,新《食品安全法》还规定,婴幼儿奶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制。
2013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工信部等9部委曾联合 发布意见要求: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婴幼儿配方奶粉委托、贴牌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生产方式,比如 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很多品牌奶粉都是采取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品牌拥有者与生产者分开。而国内企业也可以通过合资、合作生产等方式进 行规避。因此,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删除了“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所谓“分装”,是指缺乏自有奶源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成小包装的生产方式。这种分装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原本是包装好的成品,在分装时容易受到细菌、微生物的污染。
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以分装方式生 产婴幼儿配方乳粉。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在分装过程中容易引起二次污染,也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益熏心,在二次分装的 过程配方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禁止分装,为保障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以外,更是为了鼓励国内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加强研发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品牌竞 争力。
目前,国内婴幼儿奶粉的配方过多。据统计,全国有将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就有20多个配方,而国外企业只有2-3个配方。不止如此,我们还经常看到企业产品“配方升级等宣传广告。
针对此类现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婴幼儿奶粉 产品配方由原来的“备案制”改为了“注册制”,规范了乳制品生产企业配方市场推广机制,有利于保证婴幼儿奶粉的安全。这意味着,婴幼儿奶粉企业研发新配方 后,需要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并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经监管部门审核后才能投入生产。奶粉配方注册管理制可以进 一步规范婴幼儿奶粉市场秩序,促进婴童行业健康发展。
当然,此次修改是为了限制企业过多不合理的配方,并非强制要求一个品牌只能有一个配方。毕竟,婴幼儿年龄段不同,营养需求不同,可根据具体情况调制不同的奶粉配方。
此外,为加大对婴幼儿奶粉违法打击力度,规范、净化奶粉行业竞争秩序和环境,新版《食品安全法》还明确,对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最高处罚由原来规定的10倍改为3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