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发改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信息自动化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常州市水利局关于报批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信息自动化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水办〔2015〕2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水质改善、日常运营管理中信息时效性提升的需求,提高系统自动化水平和调度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信息自动化系统项目。
二、该项目通过对全市水利枢纽从基础数据采集与现场控制、数据交换与服务、业务管理与应用服务等三个层次进行系统设计和建设,实现机组运行与现场工况综合监控和为水利局一级平台提供支撑数据的目标。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平台等建设。
1、业务管理平台建设。包括防洪调度管理系统、防洪物资管理系统、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巡检设备管理系统等。
2、实时监控平台建设。包括新建丁塘河枢纽中心、横峰沟枢纽中心、糜家塘枢纽中心、横塘河南枢纽中心、永汇河枢纽中心、老澡江河枢纽中心、童子河 闸站中心、西界河闸站中心等8处水利枢纽中心的自动化系统和监控系统;改造对接新闸控制枢纽、横塘河北枢纽、北塘河水利枢纽、大运河东枢纽、南运河枢纽、 串新河枢纽、澡港河南枢纽、采菱港枢纽等8个原有自动化站点。
配套建设网络及信息安全、视频网关平台等系统。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 知》(常政规〔2013〕11号)和《常州市级部门年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申报和全过程管理指南》(常信办〔2006〕14号)的要求,尽快编制细化项目 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中必须充分体现项目方案评审论证会形成的专家意见精神。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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